现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反应鼎城区公安机关对我报案拒不办理,不作为行为,请求调查问责。
我叫方利军,鼎城区石板滩人,本人在鼎城区双桥坪王家咀承包了100亩地,作为种植苗木所用,与我在承包中履行了合法的手续,与当地签有合同,村里盖有公章,今年3月,我苗木基地附近另外一个承包土地的王某请了三个村民进行焚烧杂草引燃了我苗木基地上约30亩土地,将苗木烧毁,让我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其肇事人的弟弟在村里任书记,是否会影响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公正度…………
事发后我当即向鼎城区双桥坪派出所报案要求查处,该派出所派派了两名辅警,该辅警对我讲“你自己要收集证据,调取相关资料”就一走了之,后来虽有进一步办理,但是所有人证,物证都由我自己查找,等于没有主动调查处理,这就是人民的公安?为什么要我自己收集资料、证据,那我报案有何意义。
随后我无奈向鼎城区森林公安打电话报警,在什么都没查证的情况下,该接案人不受理,说移交到鼎城区林业局执法大队,到现在也无任何执法部门联系本人。
上述情况实事求是,请区政府领导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态度处理此事,特此陈述。
申报人:方利军 1827361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