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3-03-10 21:0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常德市碧桂园水泵房设在主卧正下方,低频噪音心慌慌!业主维权一年无果”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核实情况
经核实,常德碧桂园二期定康桥6栋的业主所反映的水泵房噪音问题市质安站已于2022年9月7日上午9点30分安排工作人员与三位同层信访业主、建设单位工程部负责人、物业公司人员共同在常德碧桂园二期客服部会议室进行现场协调,并对承办情况进行书面反馈。
二、处理情况
1、网友反馈6栋负一楼设置水泵房位置不合理情况,经查,现有水泵房位置是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图中心审核通过的,施工单位属于按图施工。
2、依据环境保护部(环科函[2011]173号)复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未规定处理居民楼内的电梯、水泵和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环境噪声,应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投诉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同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都是根据《噪声法》制定和实施的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这两项标准都不适用于居民楼内为本楼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设置的设备(如电梯、水泵和变压器等设备)产生噪声的评价。故网友提供的湖南德环检测中心和建设单位提供的湖南博联华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均为不评价,只能参考,不能作为违反《噪声法》结论。
3、鉴于水泵房噪音问题原三位信访人已提出三个解决主张:退房、换房、设备迁移。建设单位于2022年9月14日书面正式回复“关于水泵房迁移,原设计在6#栋负一层,不属于违规施工,不具备迁移条件;关于退房、换房,根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不具备退房及换房条件,如业主坚持退房、换房,可走正常法律途径。”
4、结合业主反馈的水泵房噪声情况秉承为民办实事工作原则,市质安站于2023年3月9日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交流,建议对现有水泵房采取降噪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对业主的影响。目前建设单位已出具水泵房降噪工程图,建设单位正与施工单位协调中,时间待定。
5、如网友对我局协调处理情况不认可或双方协商不成,建议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来解决。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