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12-02 09:59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常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常建通〔2021〕28号文件: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常德市市区范围内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且增设电梯部分须在既有住宅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
本办法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非单一产权并投入使用、满足安全要求的多层(四层及以上)住宅(含商居综合楼、公寓和宿舍等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房屋),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未设电梯,未被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
低层住宅(独立式住宅、联立式住宅和联排式住宅及四层以下住宅等)及其他既有多层住宅可参照本办法报建和验收,但不纳入财政补助范围,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七条 加装电梯的必要条件:
(一)应当经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应就加装电梯事项达成书面协议。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二)在常德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情况排查摸底中未被评估为“不适合加装”。
(三)应当满足特种设备、城乡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抗震安全等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须保证日常通行及应急疏散的要求。
(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以实用性为原则,仅满足住宅的交通使用功能,不得借机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面积。既有住宅小区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住宅加装电梯后应当满足消防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 对群众有意愿、符合加装电梯要求的既有住宅小区,财政部门给予每台加装电梯10万元的补助,市、区财政各负担50%,由市城市规划区内区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审核发放。
原常德市规划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常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常规发〔2018〕6号)施行后加装的电梯,符合加装条件和相关要求的,可按本办法和细则向既有住宅所在区政府财政部门申请补助。
为促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进度,2024年12月31日后财政部门不再受理加装电梯补助申请。
对于2001年至2005年建成的既有多层住宅小区,加装电梯需符合《常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常建通〔2021〕28号文件
(https://zfjsw.changde.gov.cn/zwgk//public/6617358/8352226.html )规定的各项条款要求,方可享受财政补助。
武陵区住建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