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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匠
2022-11-03 20:51
关注楼主
娄底人刘某,在长沙注册了几个Pb劳务公司。现承包了常德市西洞庭汇美御景湾的房建工程,挂靠湖南中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二千多万,他把主体工程的施工劳务都分包给了另一个自然人任某,劳务费约六百万。即主体施工的钢筋工、木工、泥工、架工等等工人都不是刘某的,更不是中海公司的。中海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工人是其公司的员工。
把主体工程的施工劳务外包给一个自然人,这样的工程项目有资格拿到施工许可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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