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常建通【2021】28号)文件规定,对群众有意愿、符合加装电梯要求的既有住宅小区,财政部门给予每台加装电梯10万元的补助,市、区财政各负担50%,由市城市规划区内区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审核发放。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根据《常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备案和竣工验收表》、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一次性向既有住宅所在区政府财政部门申请补助。但据市民在向电梯加装企业咨询我们最关注补贴政策时,很多电梯加装企业都表示他们过去1-2年内加装的电梯都还未拿到补贴,都是垫资施工,加装的电梯越多,垫资越多,到现在已经加装不动了。作为想要加装电梯的业主,我想问一哈市财政部门,到底是什么瓶颈问题卡住了市民加装电梯的迫切期望,拖了国家惠民政策的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