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7-11 16:37
尊敬的市民:
您好!
关于您在市民留言上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丹州乡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就留言回复如下:
经核实,三湖村9组村民刘进福在没有通过正当上报审批的情况下,私自搭建钢架棚,且违章搭建的钢架棚建筑面积高达33平方米。在区拆违办巡查的过程中发现该违章建筑后,迅速立案并上报市拆违办。
5月6日,乡拆违办收到区拆违办交办的《违法建筑督查表》后,乡、村两级在近52天的时间内,多次入户上门做工作,要求自行拆除,但户主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拆除。前期三湖村支两委干部上门同当事人进行了多次协商后,拆除了部分棚顶并上报乡拆违办。但是,市区两级现场考核时未能通过,要求完全拆除违章建筑。在户主刘进福表态坚决反对完全拆除后,乡拆违办如实上报情况。
经区拆违办研究同意,由区里统一组织强拆行动。在强拆行动前两天还通知三湖村支部书记,继续做户主刘进福的思想工作,要求自拆。户主刘进福态度依然坚决,不配合拆除工作。6月27日上午,在区拆违办和区城管局的统一行动中,对该户违章建筑的剩余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
在今后强拆过程中,执法人员将注意在拆除违章建筑的过程中,把拆下来的钢架堆码整齐,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武陵区丹洲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