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6-29 17:00
市民您好:
感谢市民对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留言所述情形,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可以持有效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临时上道路行驶。接下来,我们会更加严格要求,进一步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处理罚款为辅的工作理念,将严格执法与人性执法充分结合。规范服务行为,端正服务态度,全面提升执法执勤人员文明素质,欢迎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批评和指正。
再次感谢您对大队交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