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6-27 17:04
这位网友:
您好!关于“举报石门县南北镇政府和潘坪村委相互勾结涉嫌贪污征地补偿款”一贴中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石门县南北镇政府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查,省道s522潘坪村雷家山段在2020年7月雷家山发生大型山体滑坡导致道路中断,灾后重建对省道s522进行了改线设计,在整个重建过程中,此工程项目只进行了一次征地,没有进行第二次征地。省道s522雷家山段道路建设使用的土地均是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前期征地补偿款发放到位后才动工建设,期间无人表示异议。
后续,施工方在建设过程中,因施工问题和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原因,造成征地红线外部分农户土地出现不同程度的上垮下压情况。镇村两级在得此情况后,组织群众对施工沿线土地逐一进行受损核实,并邀请了项目部的测绘员共同参与,对受损面积进行测量确认,便于后期对受损农户进行补损。部分群众误认为镇村两级组织群众核实受损情况的行为,为第二次征地,并对此抱有过高期望。
对于您反映第二次征地(实际为核实上垮下压受损情况)期间,测量的面积、地类类型和地块有遗漏的问题,因省道s522工程于2021年已竣工,工程项目部工作人员已解散,无法第一时间核对确认。但南北镇政府已联系当时的测绘员,近期到村进行当场核对。
关于您反映第二次征收只按1万一亩补偿标准的问题,实际上反映的是工程项目部临时取料场的补损标准问题。南北镇政府经向县征拆办及交通局、道路建设业主单位等部门咨询,国家对于临时取料场没有确定的补偿标准,因为临时取料场不涉及永久性占用,只在施工期间使用,且在工程竣工后进行恢复返还,对于补偿标准只能依据地上附属物种类进行青苗补损。考虑到部分群众对取料场补偿标准期望过高的问题,南北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通过召开镇村两级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最终确定取料场补损标准为1万元一亩,远超实际附属物的青苗补损标准。
综上,您反映南北镇政府及潘坪村委在省道s522修建第二次征地期间存在私自将征地地类类型更改、私自篡改被征收土地面积、直接贪污征地面积、私自决定补偿费用、征地程序违法的情况基本不属实。对于您提出的面积错误、地块遗漏会在测绘员核对后,进行下一步处理。
鉴于您对南北镇政府行政程序、补偿标准等存疑,可依法按程序进行行政诉讼,南北镇人民政府接受群众监督和司法监督。
石门县南北镇政府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