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5-17 17:19
这位网友:
您好!关于“石门出租车不打表收费,态度极其恶劣
”一贴中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石门县交通局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为此,交通局执法人员对湘JY6044出租车当班司机覃某勤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目前,交通局已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还责令该车所属湖南省三和交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出租车驾驶员教育和管理,确保出租车驾驶员打表计费,依法依规经营。覃师傅现也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按要求缴纳了罚款200元,还保证今后一定打表计费,依法依规经营。三和公司也承诺一定加强驾驶员教育和管理,督促驾驶员改善服务态度,打表计费,不强行拼客,依法依规经营,为广大乘客提供满意出行服务。
感谢您对我县出租汽车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随时对出租车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36-2537568。
石门县长热线事务中心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