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照片中康桥蓝湾小区门面外立面新增钢制构筑物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物业向穿紫河街道反映,穿紫河街道却说不是违建。请问穿紫河该处不是属于城市规划区?还是不是构筑物?
长沙才发生擅自建设引发的那么大事故,市里也才发规定,要求: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严格查处未批先建、不按程序施工及未经审批擅自装修等违法行为。
请职能部门本着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角度,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