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5-06 09:42
网友:
您好,近日,我局对2021年新成立企业的注册登记资料进行了核查,发现有一些企业提交的登记资料中含有不真实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上述涉事企业委托的代为提交注册登记资料的经办人涉嫌有违反本规定的失信行为,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登记行为,我局对涉事企业委托的代为提交注册登记资料的经办人进行了暂时的代办业务限制,责令其尽快将注册登记资料中不真实的内容予以修正,我局将在其修正违规行为后第一时间解除其代办业务限制。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