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4-08 15:09
网友kariya,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回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引进优秀人才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19年2月27日正式施行。旨在充分聚集人才到我市创新创业,更好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实施意见》对来我市企业工作的产业精英人才、高学历人才、高级职称人才、高技能人才、职业经理人、领军人才等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及其他优惠政策。其中,“高学历人才”特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双一流”高校(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大学本科生。
如需了解更多人才新政信息,可关注“湘西北人力资源市场”官网与微信公众号的“人才新政”专栏,或拨打相应的人才服务窗口电话进行咨询。常德市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电话:7893216。武陵区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电话:7937267;鼎城区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电话:7398511。
二、根据中共常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常人才发(2019)1号》关于印发《关于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给予住房保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在2019年2月21日后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进入我市市属事业单位编内工作的研究生,须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硕士、博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给予住房保障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批同意,由单位通过租赁等方式为其提供为期3年的保障住房。博士研究生在我市购买住房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享受住房补贴必须注备以下条件: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城区没有自有住房;人才来我市工作满3年、续签聘用合同,且以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在我市城区新购住房后一次性发放。
如需了解更多人才新政信息,建议拨打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7786314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