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4-12 10:03
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关于对上海市、
深圳市等地入湘人员提档升级管控的通知
各市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大组:
目前,我省多个市州发生本土疫情,且大部分是由外省外溢疫情引起,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截至3月23日,我省本轮疫情已发现上海外溢及关联疫情3起6例,涉及我省3市4区县。为进一步做好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现将健康服务措施调整如下:
一、持续强化对上海、深圳入湘人员的提档升级管控
(一)对上海入湘人员提档升级管控。各地交通站场要对自上海入湘人员即查即隔。各地指挥部要立即部署“敲门”行动,对上海市入湘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上海市全域入湘人员均需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持续强化对深圳入湘人员的排查管控。对深圳市宝安区、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龙岗区的入湘人员,暂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进一步加强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的排查管控
(一)对高中风险区、封控管控区等区域入湘人员开展双向排查。近14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封控管控区旅居史、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的入湘人员,均须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及时调整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的排查管控措施。1
各地要时刻关注疫情发展态势,科学精准实效调整新发疫情地(含省内)入湘人员的管控措施。1.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7天3检,并建议在第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2.近14天以来,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3天2检,并建议在第7、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3.有本土病例报告省份的来(返)湘人员。入湘时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建议在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4.对重点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的服务措施详见附件。
三、进一步加强入湘通道核酸查验
各地要坚决落实交通运输站场进出站旅客体温检测、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查验工作,对外省所有通过民航、铁路、水路、公路等方式进入我省的旅客,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100%测温、100%佩戴口罩、100%查验健康码,100%查验行程卡、100%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近14天有疫情发生省份入湘人员,要坚持落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要加强外省入湘人员的登记摸排和健康监测,落实高中风险地区、来自疫情发生地、涉疫群体等高风险人员的防疫服务和排查管控,按要求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工作。
四、进一步加快场所码推广应用
各地要按照《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2
组关于推广应用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场所标识码的通知》(湘肺炎防指防发〔2022〕62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场所码”在全省各重点社会服务和管理机构、商贸场所、服务业场所、公共场所以及社区、小区等居民活动场所的应用和推广,根据“分级负责、一门一码、逢进必扫”的原则,落实所有进入重点场所人员的自动化扫码登记。
五、精准调整防控措施
(一)各地要高度关注高中风险地区、封控管控区域调整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管控方式。对有健康服务措施升级管理区域的旅居史者,可继续落实原有的健康服务措施;对有健康服务措施下调管理区域的旅居史者,可在满足7天3检核酸阴性且防疫健康监测无异常的前提下,按照现有管控措施实施。
(二)正在居家隔离且确有需要前往外省的人员(除密接、次密接、轨迹交集等高风险人员、高中风险区、封控管控区人员),在满足7天3检核酸阴性且防疫健康监测无异常的条件下,可基于风险评估,要求其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改码前往外省,其他同住人员要继续自我健康监测。正在居家健康监测者(除密接、次密接、轨迹交集等高风险人员、高中风险区、封控管控区人员),在满足3天2检核酸阴性且防疫健康监测无异常的条件下,可基于风险评估,在要求其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改码前往外省,其他同住人员要继续健康监测。
(三)对附件所述区域人员中的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者无条件居家隔离的,可采取与同住人员共同居家管理、足不出户、上门核酸检测的防疫服务措施,如自愿可采取集中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