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1-14 15:08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发布的贴子,武陵公安分局已获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东江 派出所进行核查。
根据2021年5月8日省公安厅制定的《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离婚迁回原籍。原投靠配偶落户公民,因离婚申请迁回夫妻投靠时迁出地或者原籍户口所在地的,提交如下材料可以申请迁回原籍:迁入公民的居民户口薄、离婚证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其中,迁入的地方属乡村的,还应当提交拟迁入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情况证明或者由公安派出所调查其在当地实际居住的情况。
2、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公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农村宅基地所在地,应当提交如下材料:迁入公民的居民户口薄、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属证书、拟迁入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情况证明或者由公安派出所调查其在当地实际居住的情况。
感谢您对武陵公安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