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12-31 08:53
市民:
您好,来信收悉,住保中心高度重视。12月30日住房保障中心物业服务室工作人员迅速与藏珑卧府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
据查,藏珑卧府小区目前还未进行物业承接查验,未达到法定交付条件,开发企业也未正式通知业主收房,但由于部分业主急于装修,在与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签订《提前收房协议》前提下已收房并进场装修。据了解,物业公司只是向该部分收房业主预收了300元高层供水二次加压电费分摊费用,且此费用具体计费方法是按实际用水吨数分摊,不是按年度收取。鉴于以上情况,县住保中心物业服务室工作人员已督促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解释工作,并按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收费内容和收费标准,切实保证广大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石门县县长热线事务中心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