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11-30 11:17
关于职工医保门诊供给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回复
网友jiacr:
您好!
您在常德论坛咨询关于职工医保门诊供给保障机制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湖南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广泛征求意见,按照要求,2022年6月底前出台细则,按征求稿的意见,参保职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含检查、检验、医疗器械、中医药等费用)可纳入报销,具体报销比例按正式文件发布为准。
2、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由参保地医保部门按政策支付,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后,您的医保关系不需要转移。
感谢您对医保政策的关注。如有政策咨询,请联系我局服务窗口办公电话0736-7817362。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