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11-25 16:56
网友杨萌您好! 您反映的成诚地产招商部拖欠工资及无故开除您爱人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您反馈的信息,我局无法确定用工单位的工商执照注册地、用工单位参保地、投诉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您爱人与用工单位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等相关信息。建议您及您爱人先核实“成诚地产招商部”的工商登记注册名称,再携带投诉人有效证件及证明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前往用工方所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现场投诉。如经核实您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我局将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处理。
常德市劳动监察支队办公地点:武陵大道北段938号,联系方式7817110;
武陵区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地点:龙港路与沙港路交汇处,联系方式725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