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11-12 18:00
贵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我局已知悉,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新增申报:根据我区医保政策(常鼎人社发[2018]46号)文件要求,我区医保参保患者在申请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时,须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本统筹区最高等级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住院病历须有医院病案管理部门盖章确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2张。帕金森氏病患者在申请特门待遇时,除准备上述资料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帕金森氏病病史(2年以上)资料;
2.符合临床表现:(1)运动减少:启动随意运动的速度缓慢。疾病进展后,重复性动作的运动速度及幅度均降低;(2)至少存在下列1项特征:①肌肉僵直;②静止性震颤4~6 Hz;③姿势不稳(非原发性视觉、前庭、小脑及本体感受功能障碍造成);
3.头部CT检查显示有颅内病变,支持本病诊断;
二、申报时间:每年1月4日-3月31日
三、申报地点:
城镇职工:常德市第二中医院医保科窗口
城乡居民:乡镇(街道、场)劳动保障站
如您对此仍有疑问,请来电咨询0736-7375080,感谢您对鼎城医保的关注与支持!
常德市鼎城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