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于2021.10.21日在《百姓呼声》栏目发帖后,我局指派永安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责令其停止经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后方能经营。您又于2021.11.04日在常德论坛发贴称解决问题的是派出所,我局指派的永安所全称为永安市场监督管理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为法定程序,其改正的内容为停止经营,并告知如要经营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取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是能正常经营的。永安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21.11.5日上午对其美容院进行了回访,现场未发现美容院还在经营,但门口的广告并未拆除,商家解释称已停止经营,但是自己的产权,自己是住在这里的,执法人员当场拆除了门口的广告,并再次告知未取得合法资质不得经营。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