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11-17 15:13
您好!《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也就是说保险机构不能拒保交强险,但商业险自愿订立。
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状况拒保或审慎承保出租车商业险未违反《保险法》和保险监管规定。为化解当前我市出租车商业险承保难的矛盾,彰显保险业社会责任担当,维护社会稳定,市银保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多次召集财险公司、出租车企业代表反复磋商与协调,但分歧较大。市保协于2021年11月5日出台的《关于妥善做好常德市出租车承保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不具有强制性,但如果保险公司超出指导意见标准,擅自提高承保门槛,可积极向市保协反馈(0736-7227169),市保协会尽力做好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