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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青林乡老官坪村许家湾危房附属物厨房厕所重建问题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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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子
2021-11-02 17:03
关注楼主
不要跟政府做对?青林乡联审联批工作人员黄兵说的原话,现在村里不管,乡里不批,县信访也不接待,只讲不许修,有没有帮农民群众想过那里做饭,那里上厕所的问题?我叫许付军,是桃源县青林乡老官坪村许家湾组组员。“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农村美不美,环境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更是“三农”问题的突出短板,解决好农村环境问题,事关乡村振兴大局,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人房屋修建于2008年,厨房和厕所与主屋分开,历经这么多年厨房厕所潮湿漏雨导致后围墙垮塌已成危房,电线裸露经常跳闸,厕所也是卫生条件差,天气热有异味,而且不能保护好隐私,导致历来卫生评比排在后面,综上所述无论是安全还是环境卫生都迫切的需要整改,加上本人住房在原大塘坪村部开商店,一个公共场所特殊性,更应该响应号召建设美丽乡村。修建附属屋厨房和厕所的是有跟村里报备的,只是没有书面申请,于10月18日补交申请书,目前所建设的地不成在占用良田,是一直居住的老宅基地,砌围墙2012年就有砌过,当时是用水泥砖砌,后面因为下雨发胀导致坍塌,后面由于各种原因也就搁置,正因为多年没管导致现在的地基下雨泥土流失,之前的厨房和厕所就成了危房,与之一起的电信的光纤杆出于安全因素,中国电信也于今年转移至路边。
修建附属物厨房厕所村委会是知情的,其村支书齐文安更是来现场调解过,其回复是所有土地都是国家的,只要不占用良田就可以修,原有附属屋厨房厕所于10月13日拆除,其子更是10月12日下午16:05分跟村支书齐文安拨打电话1分24秒无人接听,之后也没有回复,导致我10月13日就拆其原有的附属屋厨房厕所,拆除过程没有村委会告知其不允许拆,更没有告知拆除后不允许修建,到10月19日村里干事赵兵才告知不许修,理由是占用良田,10月21日青林乡联合执法来现场,通过GPS定位,其所修区域不涉及占用良田,但又以超占地面积面积180平方米为由不得修建,10月27日村支书齐文安再次到现场告知不许修建,下午执法大队递交停工书,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对法律不了解,即使有争议,现在在原址修建厨房厕所,村乡两级也不同意,试问我在哪里做饭、吃饭,一个公共场所那里上厕所?按照1987年5月17日发布的湖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条例,第三十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的要求进行,可以使用荒山荒地和空闲地的,不得占用耕地。提倡修建楼房,节约用地。申请和批准用地手续按照《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农村村民建住宅,每户用地面积(包括住房、杂屋、厕所和畜舍),使用荒山荒地的不超过二百一十平方米,使用耕地的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使用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不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在不超过上述限额的前提下,具体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农村村民在原有宅基地上改建或者重建住宅,其原有宅基地面积超过本办法规定标准的,用地面积可按本办法规定标准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五。目前我所修建的房屋没有达到占地面积180平方米,但其执法大队说我搭建的临时棚包含在占地面积,即便如此,按照湖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村村民在原有宅基地上改建或者重建住宅,其原有宅基地面积超过本办法规定标准的,用地面积可按本办法规定标准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五》。也是可以修建附属屋厨房厕所的,本人今年60多,家中还有一位80岁高堂老母亲,年事已高,腿脚也不方便,因为厕所老旧有很多的安全隐患。党员干部不能只是拿起法律条文机械执法,应该在生活中确实解决群众生活的难点,村、乡两级政府都是说不能修建,不准施工,却从未想过其家庭如何解决做饭、吃饭、如厕的问题,本人请求在原址原建其附属屋厨房厕所,临近年关,天气寒冷,希望不要寒了老百姓的心
云山再望,批准为盼!
许付军
图片:2.png
临时公共厕所拆除前厕所位置
图片:1.png
拆除前附属屋厨房位置
图片:3.png
拆除前厕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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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县长热线
2021-11-11 09:12
1楼
帖内置顶
– – 2021-11-11 09:26
市民: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青林回维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排分管农村建房管理工作的班子成员带队前往调查核实。经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
经当场测量,你户在今年
10
月份拆除原有厨房卫生间等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后,现宅基地上的剩余建筑仍占地
188
平方米,其中住房主体占地面积约为
140
平方米,房前落地棚屋占地约
48
平方米(该棚屋属你户三年前违规搭建、距门前县道最近处仅
1
米,不符合建设规划且有较大交通安全隐患,应自行拆除)。由于你户现有住宅建筑占地总面积已达
180
平方米的上限,乡农房联审联批办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你户下达的停止继续超面积建设房屋的通知符合法律法规,请你户配合执行。
2.
现场调查过程中,乡村干部进入你户房屋实地了解,发现房屋状况良好,一楼有浴室、二楼有卫生间、屋内有简易厨房,居住功能基本具备。
3.
现场调查结束后,乡村干部及你户家庭成员均到场形成了协调处理意见:由你户选择合适天气尽快拆除房前违法搭建的棚屋,报请村委会与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验收合格后,你户可依法向村委会书面申请扩建房屋。乡联审联批办工作人员将及时上门审核,提供服务。
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如再有疑问,可向乡联审联批办或乡自然资源所咨询。咨询电话:
6600310
。
专此回复。
青林回维乡人民政府
2021
年
11
月
11
日
常德肥佬
2021-11-03 08:27
2楼
原址重建是没人说话的,你新建的地方是什么性质的土地?
大侠
2021-11-03 14:41
3楼
仔细看了半天,结果看了图片。。。。呕吼
中国农民工
2021-11-06 15:08
4楼
你拆前就要办好手续,如果没办,拆了办不了,你信不信?
原本上没有的又红又专超了的,你就啥也没用!
杨跃辉
2021-11-06 20:06
5楼
你这真的是超标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修一个厕所要不了这么大,现在修什么都要报备,下面的人不好做,现在天上都是卫星,一周对比一次,乱来的时代以过去了。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21-11-11 09:12
6楼
市民: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青林回维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排分管农村建房管理工作的班子成员带队前往调查核实。经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
经当场测量,你户在今年
10
月份拆除原有厨房卫生间等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后,现宅基地上的剩余建筑仍占地
188
平方米,其中住房主体占地面积约为
140
平方米,房前落地棚屋占地约
48
平方米(该棚屋属你户三年前违规搭建、距门前县道最近处仅
1
米,不符合建设规划且有较大交通安全隐患,应自行拆除)。由于你户现有住宅建筑占地总面积已达
180
平方米的上限,乡农房联审联批办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你户下达的停止继续超面积建设房屋的通知符合法律法规,请你户配合执行。
2.
现场调查过程中,乡村干部进入你户房屋实地了解,发现房屋状况良好,一楼有浴室、二楼有卫生间、屋内有简易厨房,居住功能基本具备。
3.
现场调查结束后,乡村干部及你户家庭成员均到场形成了协调处理意见:由你户选择合适天气尽快拆除房前违法搭建的棚屋,报请村委会与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验收合格后,你户可依法向村委会书面申请扩建房屋。乡联审联批办工作人员将及时上门审核,提供服务。
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如再有疑问,可向乡联审联批办或乡自然资源所咨询。咨询电话:
6600310
。
专此回复。
青林回维乡人民政府
2021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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