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10-29 16:19
网友:您好!
反映的问题,我们回复如下:在收到居民刘东成网络反映的问题后,我镇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居民反映的三个问题进行核实。
永乐社区于2005年与大湾社区合并统一更名为永乐社区,隶属大鲸港镇,属于城镇社区,目前有一个农业组,实有面积182.4亩,计税面积109.44亩,其他为集体面积。
问题一:反映居民王德香无惠农卡一事。
通过与王德香本人核实,该居民的地力补贴发放在其配偶周某的农行卡上。
问题二:刘东成反映自己共计5亩土地,地力补贴只发放了3亩。
通过查询社区保存的账目,查找到《永乐社区2005年农村居民土地种植上交承包款测算表》,永乐村民实际土地种植面积为113.7亩,按65元/亩收费,共计交费7400.7元(社区同时按承包款收费面积上报了113.7亩为计税面积,2005年的承包款收费标准为175元/亩,应收责任款19897.5元,永乐社区村民承包款交费只达到了应缴标准的37%)。
刘东成反映的克扣补贴的问题,其原户主为朱玉峰(刘东成继父,已身故),其5亩面积的组成是(刘东成1.5亩,其妹1.5亩,其父母2亩),其中计税面积3.2亩,5亩面积所在位置分垸里、垸外两个地块,刘东成个人0.9亩、其妹妹0.9亩在垸里,当时为抛荒面积。而父母实际种植面积为3.2亩,按65元/亩交费,合计收费216元;
按照居民刘东成在网上发表的言论“交承包款5亩从没打折,发放农补国家福利就打折”,通过实际情况调查核实,该居民发表的言论情况不属实。
问题三:刘东成提的要求“补齐2015--2021.7年的惠农补贴1470元,后找社区书记王小丹,明确答复不给处理,理由是打六折”。
刘东成家,现户主为刘东成之母宋清秀,面积共计5亩。2016年宋清秀面积与他人进行调换,调换后,计税面积为3亩。面积组成:垸里3亩,垸外2亩;2015至2017年的地力补贴按政策补贴到位。2018年至2020年地力补贴依据计税面积3亩已经发放到位,2021年的地力补贴依发放时间,于次年2022年发放。一直以来,社区按农户实际种植作物面积,依据政策上报,由县财政统一打卡到户主账户。对于刘东成个人要求补齐2015年--2021年7月惠农补贴资金1470元,无政策依据,社区不会违规、单独对某一户的无理要求,发放无政策的惠农资金。(见附件4)
惠农补贴严格按照一户一卡打卡到户,也是严格按照政策标准落实到户(见附件5,6),通过调查核实,永乐社区工作人员在解释地力补贴发放标准时,从未说过六折发放,而是严格按照以计税面积的百分之百发放到村民个人银行账户,其居民银行卡由居民个人保管。社区只核定地力补贴面积、实际种植作物面积,资金发放由县财政直接打款到户,不存在克扣、截留村民的惠农政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