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10-13 11:35
网名“习惯一切”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请您向区社保中心提供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便为您具体核实。请您同时提供电话号码,便于与您联系。
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目前有两种办法,介绍如下:
办法一:
1.转移人员凭身份证到原参保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转移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领取并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书》。3.转入经办机构核实无误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原参保经办机构。4.原参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核实无误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并邮寄转入经办机构,同时转移基金。
办法二:
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掌上12333”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仅需“三步”就能现实网上申请业务。
第一步“选地区”:选择“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地开通地区查询”,查询转入地是否开通网上申请业务。
第二步“办申请”:凡已开通服务地区,不用再开具《参保缴费凭证》,选择“社保转移申请”,办理网上申请。
第三步“查结果”:选择“社保转移申请审核结果查询”。查询受理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将开启后续转移接续流程。
咨询电话:0736-7375619
鼎城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