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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企业档案查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按照“集中为原则、不集中为例外”的要求,自2020年11月26日起,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企业档案查询业务由局信息中心调整到政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查询地点
临澧县政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三、查询需提交的资料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按照提供途径,可以分为机读档案资料查询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1.各组织、个人均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机读档案资料查询。
2.法人及其股东查询本企业书式档案资料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公章。
3.法人委托他人查询企业书式档案资料时,查询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委托书。
4.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查询企业书式档案资料时,需提供有关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活动,查询企业书式档案资料时,查询人员需出示
法院立案证明和律师证件。
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
疑惑:
1.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文件规定,没有要求查询人(律师)提供法院立案证明。
请问:该《通知》是否继续有效?
2.对档案的理解:档案是指,企业及其个体户等基本的信息资料(外档)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能显示的基本信息以及企业及个体户等设立时至注销期间内的一切信息资料(内档)。外档和内档均属于可查询范围。
请问:该理解是否正确?
(根据《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工商企字〔1996〕第398号)》第五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