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9-30 09:52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该地属于漳江街道和谐社区(原子贤村)一组集体所有的土地。该地原为一内湖,由于S240省道建设,将废土填入内湖。2021年8月5日,经全组居民开群众会后同意,将此内湖土地整体租给鼎城区许家桥乡豪然木厂,用于存放木材。接到反映情况,街道与社区高度重视,在2021年9月26日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到达现场实地调查勘测,对当事人新修建筑审批手续进行核实。核实情况为:当事人无批建手续,属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筑用地。对此,在2021年9月27日上午11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函(桃农(漳)资保停〔2021〕007号),对当事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筑用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桃源县人民政府漳江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