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9-30 11:30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养牛场污染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指派执法人员会同许家桥乡生态环保办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养牛场老板名为盛孝辉,系从石门县迁入许家桥回维乡,现丁家港社区7组人。牛舍修建于2020年10月,水泥地面,钢架结构,建筑面积约200㎡。该场依山而建,座落在丁家港社区7组一处荒坟地,离村民生活区约100米远,属家庭养殖性质,现有养殖数量15头成年牛和7头小牛,未达到规模养殖水平。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章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该养牛场目前不处于禁养区内。盛孝辉养牛场按照前期整改要求实行雨污分离,修建了干粪棚和化粪池(购置容积12m³集粪罐),实现干粪入棚不渗漏,牛尿入罐,定期转运。对于收集的牛粪主要是用于养殖户自家二十亩田的粪肥还田,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施于农田且不超过土地养分需求。
二、处理情况
该养牛场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道路上有牛粪未得到及时处理和7头小牛处于散养状态。针对该问题,已要求养殖户采取以下整改措施,治理养殖污染问题:
(一)搞好场内环境卫生。每天坚持清扫保洁,放好除臭剂,治虫打药灭蝇;
(二)做好粪污治理,经常清理道路的牛粪,保持道路清洁,严禁将污水排放到堰塘。
(三)对小牛加强管理,防止对周围村民造成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
根据《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及《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相关要求,因盛孝辉养牛场未达到规模养殖,由许家桥乡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该养牛场整改落实到位。
鼎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