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9-18 08:38
网友“西瓜雨下”:
您好!关于您的意见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规,明确对我市江北城区运营的“共享单车”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要求各运营企业限额投放。但在总量限额的前提下关于骑行开放区域、禁停区域的设置及具体投放车型、数量比例等均由各运营企业根据商业回报率及用户实际需求量等因素自行决定,系属于企业自主市场行为。
面对共享单车这一共享经济下的新兴事物,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引导和规范共享单车在我市的发展,努力在方便群众和清爽城市之间找到平衡,基于实际骑行需求,我局将积极与企业进行协调沟通。
感谢您对我局的工作支持,谢谢!
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