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9-15 17:34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常德市停车收费偏高”的问题,我委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文件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应当遵循发挥资源配置作用,调节车辆行停秩序,促进疏导交通,并切实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停车设施经营者或管理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因此,我市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人流、车流、区域划分的不同,分为I类区域、 II类区域。I类区域为中心城区,其收费标准为:小车每车每小时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I类区域中的次中心城区,其收费标准为:每车每小时4元; II类区域,其收费标准为:每车每小时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大车按小车的二倍收费,超大型车辆按小车的三倍收费。
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并不是单个行政部门的决策,而是我市价格、交警、交通、市场监管、城市规划等相关管理部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市场调研、科学研判、综合考量制定的管理规定,发改部门的价格制定只是道路停车综合管理中的一个环节。停车收费在城市交通中发挥的作用是调节车流,让可停可不停的车辆及时离开,让长期占道的车辆承担恶性占有公共资源的后果,让需要停车的人有地方可停,发挥这样的市场调剂作用。
若您遇到违规收费行为,欢迎拨打12315市场监督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