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9-06 16:05
网友:
您好!您的投诉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湘JY4987出租车辱骂乘客的问题,经约谈当班驾驶员熊某及回放监控视频核实:事件经过为2021年8月29日晚8时左右,您在县人民政府搭乘途径该路段出租车湘JY4987,驾驶员熊某在征得车上前往九中的两名乘客同意后,将您一并搭载至九中后前往您所指目的地康泰花园,途中您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支付5元后,驾驶员以路程远为由要求支付6元,您提出异议后,驾驶员未耐心解释且言语粗暴,引发争执。整个营运过程中,驾驶员未按要求打表计程收费。按照《桃源县城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核细则》相关规定:因当班驾驶员未按规定打表计程计费且服务态度粗暴事实清楚,故对该事件做出如下处理:一、对当班驾驶员熊某进行批评教育;二、对湘JY4987单车考核扣分0.2分,对当班驾驶员熊某处以罚款200元;三、责令车辆所属企业龙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对违规从业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强化其他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与管理。
目前,我们就您和市民反映的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拒载、服务态度等热点问题,正进行综合治理与打击。同时督促出租汽车企业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规范运营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意识与职业素养。文明行车、热情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桃源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