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9-03 20:52
“月半彎”网友:
你在常德论坛上的留言“一刀切‘禁钓’合理吗?”收悉。现回复如下。
1.禁渔主线明确,“保护区”从未是谁的“后花园”。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布局,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实现全面禁捕”、“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2019年1月6日,国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农长渔发〔2019〕1号),该文件明确指出“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保护区以外的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暂定实行10年禁捕”。2020年6月9日,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发文《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0〕12号)。2020年12月26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止垂钓”。规范垂钓行为是对长江禁捕政策的完善和补充,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进一步体现,并不是“情绪的宣泄”。沅水鼎城段(牛鼻滩段)水生物保护区早在2012就已建立,你在网上提供的“相关信息”是在党中央提出保护长江要求之前,如今有了新的要求,必然要全面贯彻和落实。保护区建立多年,从未是谁的“后花园”。如果你有相关线索,欢迎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2.规范垂钓从未“一刀切”。长渔发〔2020〕12号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的《意见》均对垂钓区域、垂钓方法等做了明确规定。鼎城区渔政部门在日常巡查执法过程中,均按政策要求进行的宣传教育与执法。根据上级要求,鼎城区本地的规范垂钓通告已经书面或现场征求了钓鱼协会、钓鱼爱好者、禁捕队队长、派出所所长、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正在走行文程序,即将发布。
特此回复。
常德市鼎城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