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8-25 11:05
关于邓元君低保取消情况说明
邓元君,女,永安街道庆丰社区居民,未婚,现年38岁,股骨头坏死,生活能自理。邓元君父亲邓欣平,现年70岁,身体健康;母亲万玉秀,现年66岁,肢体二级残,生活不能自理。邓元君随父母一起生活,共同住居在一栋三层楼210平方米左右的私房里,据邓元君父亲所述:邓元君早上8点出门,下午5:30分到家,在外打零工。但邓元君本人不承认自己在外打零工,邓元君父母每月有5442元的退休工资,父亲名下有一台东风标致小型汽车一辆,车牌号为湘J·J3080。邓元君父亲说,其配偶万玉秀因车祸成植物人后每月固定支出300-500不等,多的时候1000元左右。根据常武政办发(2019)4号文件《武陵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享受低保期间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从查实的下月起停止享受低保。
常德市武陵区民政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