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求助]关于划拨性质土地的房屋转让时土地收益金收取的问题 [已解决]
  • 常德111
    2021-07-26 10:34
    企业的综合用途的房产,土地性质是划拨地,现在想转让,划拨地转出让地,请问土地收益金的金额收费标准和文件来源是什么?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07-28 10:51
    1楼
    帖内置顶  –    –  2021-07-28 11:01
    “常德111”网友:
           您好!您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发表的“关于划拨土地的房屋转让时土地收益金收取的问题”收悉,经我局研究,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转让须经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划拨土地转让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按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管理的通知》(常政办发〔2011〕38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国有划拨土地改变为经营性建设用地,预估土地出让收益比例为40%。”标准执行。
    三、划拨土地转让还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对土地规划用途有调整的,须依法收回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后通过招拍挂完成土地交易程序。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07-28 10:51
    2楼
    “常德111”网友:
           您好!您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发表的“关于划拨土地的房屋转让时土地收益金收取的问题”收悉,经我局研究,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转让须经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划拨土地转让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按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管理的通知》(常政办发〔2011〕38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国有划拨土地改变为经营性建设用地,预估土地出让收益比例为40%。”标准执行。
    三、划拨土地转让还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对土地规划用途有调整的,须依法收回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后通过招拍挂完成土地交易程序。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