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7-19 18:08
这位网友:
你好,关于你在“石门县天美矿强行封路,阻碍正常出行 ”一贴中反映的问题,已由石门县夹山镇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你系石门县夹山镇浮坪村村民,你反映的道路,原是一条简易出行的小山路。2007年,石门县天美石膏矿建设二号工业区时该山路被覆盖,故在厂区建设周期内,你们一家便从天美石膏矿二号工业区内硬化的道路经过。2010年,厂区建成以后,基于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止、减少生产企业的安全事故,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工业区内不能供外人通行。经天美石膏矿与你家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天美石膏矿将另一条供你们家庭生产、生活通行的土公路铺上碎石,并出资为你家安装自来水和水表;你们一家不再从天美石膏矿二号工业厂区内经过。
2020年,你户就恢复道路通行及完善路面硬化等问题向石门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天美石膏矿拆除道路上修建的建筑设施及围墙,恢复道路通行及完善路面硬化。法院予以受理,并根据诉讼双方陈述及审查相关证据,于2020年12月31日作出判决:驳回你们一家的请求(石门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湘0726民初1289号)。
关于你户与天美石膏矿之间的纠纷,夹山镇人民政府及浮坪村村民委员会多次对你们双方进行沟通协调,目前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你再次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