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被反映企业的基本情况
1、网友反映的临澧县刻木山乡凤兴村双十二组双泉碎石场实际名为临澧县官亭乡双泉采石厂,初始发证时间为2009年3月24日,取得方式为挂牌出让,属市级发证矿山,其采矿许可证最终核准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截止2018年3月底,矿区内剩余保有资源储量为13.6万吨。
2、因多重原因,临澧县官亭乡双泉采石厂于2016年起停止生产至今。目前,该厂采矿许可证已于2020年9月21日经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准注销。
二、对反映问题的处以意见及建议
1、关于因企业生产导致的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根据部门要求,临澧县官亭乡双泉采石厂于2012年就已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方案》,后因相关政策变化,企业需按新的生态修复治理要求进行矿山修复。目前,我局已责令矿山负责人迅速按要求启动并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2、关于对矿山周边房屋鉴定并补偿问题。据矿山所处区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反馈信息,临澧县官亭乡双泉采石厂于2011年左右出资聘请专业部门对周边房屋进行过检测鉴定,结果显示达到损坏或赔偿结果。如周边住户再有需求,建议向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部门提出鉴定申请,该厂负责人已承诺,如鉴定结果认定是由矿山企业造成的,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或修复。
3、关于对周边村组道路压损修复的问题。据临澧县官亭乡双泉采石厂负责人及区域所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核实,该企业已于2015年左右对厂区长期出行道路进行过修整,后已停产未生产,目前损坏现状的责任划分无法确定,建议反映人向公路管理部门申请相关认定,由相关职能部门对损坏责任划分后,按管理部门要求进行相应的修复治理。
最后,感谢热心网友对自然资源与规划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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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反映企业的基本情况
1、网友反映的临澧县刻木山乡凤兴村双十二组双泉碎石场实际名为临澧县官亭乡双泉采石厂,初始发证时间为2009年3月24日,取得方式为挂牌出让,属市级发证矿山,其采矿许可证最终核准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截止2018年3月底,矿区内剩余保有资源储量为13.6万吨。
2、因多重原因,临澧县官亭乡双泉采石厂于2016年起停止生产至今。目前,该厂采矿许可证已于2020年9月21日经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准注销。
二、对反映问题的处以意见及建议
1、关于因企业生产导致的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根据部门要求,临澧县官亭乡双泉采石厂于2012年就已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方案》,后因相关政策变化,企业需按新的生态修复治理要求进行矿山修复。目前,我局已责令矿山负责人迅速按要求启动并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2、关于对矿山周边房屋鉴定并补偿问题。据矿山所处区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反馈信息,临澧县官亭乡双泉采石厂于2011年左右出资聘请专业部门对周边房屋进行过检测鉴定,结果显示达到损坏或赔偿结果。如周边住户再有需求,建议向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部门提出鉴定申请,该厂负责人已承诺,如鉴定结果认定是由矿山企业造成的,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或修复。
3、关于对周边村组道路压损修复的问题。据临澧县官亭乡双泉采石厂负责人及区域所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核实,该企业已于2015年左右对厂区长期出行道路进行过修整,后已停产未生产,目前损坏现状的责任划分无法确定,建议反映人向公路管理部门申请相关认定,由相关职能部门对损坏责任划分后,按管理部门要求进行相应的修复治理。
最后,感谢热心网友对自然资源与规划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