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小小市民CC”: 一、关于将业主活动室、地下车库租给“菜鸟驿站”的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2.根据《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细则》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方式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3.经调查,菜鸟驿站设置为方便业主快递收取,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未收取任何费用,根据《常德市规划技术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建设单位无需在小区内设置菜鸟驿站,该地下室的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经约谈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已承诺限期整改,立即关闭该菜鸟驿站。
二、关于物业公司资质与服务水平的问题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房[2017]75号〉,物业公司资质已于2017年取消。
2.关于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我们会定期进行督促整改。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