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6-22 15:39
网友“屠狐网”: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了中燃百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江公司”),进行详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在2021年6月1日发布的《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中明确规定:气瓶充装必须加入二维码充装追溯系统,并办理气瓶产权转移和托管手续。
百江公司已于2021年5月1日在纺织机械厂内发布规范气瓶管理公告,公告中已明确告知气瓶管理的相关政策及处理办法。从您留言的情况得知您家里的钢瓶已经报废,因国家规定不允许充装,所以您必须购买一只新钢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正常充气使用。原有报废钢瓶可以凭当时在百江公司开户时给予的“租瓶协议(供气卡)”到该公司下属各门店办理退户的相关手续。您还可致电百江公司客服服务热线95007进一步了解相关处理方法。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