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6-21 15:09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1年6月17日上午,根据局党组安排,规划管理监察综合中队执法人员到曙光融城原售楼部进行调查。经现场调查,该售楼部已出售,由私人业主购买。业主将楼顶打通加装楼梯,楼顶四根钢构立柱是用于打通楼顶平台后搭建遮雨棚,高度3.2米,宽2.0米,该建设行为未取得规划审批。根据该业主违法建设事实,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向该业主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业主自行拆除四根钢构立柱。该业主现场表示服从管理,并承诺自行整改。当天下午,该业主已将四根钢构立柱全部拆除完毕。后期,我局执法人员将对该业主实行严格监管,严防再次发生违规行为。
特此回复。
临澧县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