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6-17 16:22
关于“华电新城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
您的咨询芷兰街道已收悉,现有关问题回复如下:一:根据《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接受业主的监督,对业主大会负责。2021年1月7日,华电新城小区陈世友、涂亚翔等10名业主联名申请上交了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申请书。在收到联名申请书以后,街道、社区依法依规,拟定了关于组建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的公告及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示,并在小区大门和公示栏就行了张贴,通过业主自荐和推荐两种方式,初步筛选出了筹备组人员名单,但是因为开发商的缺席,导致后续工作受阻。近期小区业主已与开发商取得联系,且开发商承诺将积极参与到小区成立业主委员的工作中。另外,为了保证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得到保障,街道邀请了区物业管理中心领导,对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关于小区公共部分广告费收入一直没有公示,也没有作为公共开支的问题,街道会如实将情况汇报给上级物管部门,依法依规督促物业公司将小区公共部分广告费相关账目进行公开公示。
武陵区芷兰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