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6-16 17:43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泓鑫中苑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相关问题,我委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 根据《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价格主管)部门评定。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经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发改(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八条“业主对未经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有权拒缴。”经查,该小区已于2018年4月24日在常德市住建局和常德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备案。
二、您反映的该小区车位租赁费比其它小区以及长沙高的问题,该费用为市场调节价,由房产开发商和业主协商确定。车位租赁费由房产开发商根据建设成本以及市场价格行情自主定价。小区业主若认为其价格标准不合理可以与其协商议价。
三、该小区地下车位物业服务费备案标准为50元/车/月,该项收费指小区物业对车位管理产生的相关人力、卫生、水电、排水等服务费用;车位物业服务费与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的区别在,前者收费是对小区地下车位进行物业服务,后者收费是对普通居民住宅进行物业服务。
若您发现该小区有其它违规收费行为,可以拨打12315市场监督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