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个月来,鼎城区水厂与四水厂在沅江生活饮用水取水口的铁栅栏内,每天聚集了数以百计(多时200有余)的垂钓者,且大多是以违法垂钓的方式捕捞禁渔期、禁钓区的野生鱼类,时常发生打架斗殴治安案件。放开渔业资源破坏严重不说,单就饮用水安全这一块,也应该引起政府相关监管部门重视才好。仅仅凭我们协会与区渔政去阻止如此庞大的非法垂钓大军夜战水厂,肯定是“自不量力”!我也曾于半月前电话向区委领导反映这个问题,当时得到了领导们的大力支持。可是好景不长,维持了一周不到(实际上是转战到公安局背后的大堤下)又杀回马枪,继续拆卸水厂已焊接修复的取水口围栏,翻入饮用水保护区实施非法垂钓。其实,国家在法律层面早有打击措施,只是没有走司法程序罢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由区生态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组织进行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活动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垂钓、游泳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
三、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饮用水水源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希望鼎城区区长热线予以重视,尽快解决鼎城人民热切关注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我们每天收到此处的市民举报最少也有10个以上。我们协会二个月累计赶赴鼎城区水厂劝阻,协助执法部门收缴违禁品已共计9次。生活饮用水安全是容不得半点马虎,负面舆情的热度也是很容易快递扩散与升温,唯有重拳出击,加大违法成本,才能一拳打得百年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