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6-02 16:21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此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2021年5月30日,陬市镇中心卫生院(桃源县第二人民医院)外科接诊了一名11岁患儿,该患儿因乘坐摩托车时,足跟被摩托车轮毂绞伤急诊入院,医方经常规诊查后拟诊“足跟部皮肤软组织挫裂伤并部分皮肤缺损”,经组织科室会诊,认为患儿创伤将会并发足跟部皮肤及跟腱外露坏死等症状,并导致患足功能障碍后遗症,需要采取人造皮移植术等措施,但该院目前不具备植皮技术能力,为此,医方将病情转归、预后等及时向患儿亲属详尽说明,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患儿家属经考虑同意转院(经医方回访,患儿已经入住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
陬市镇中心卫生院在对该患儿的诊疗过程中,本着负责态度,基于专业水平与能力,对病情进行了科学判断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履行了告知义务,尊重了患方的医疗需求意愿,符合诊疗规范,不存在推诿情形。
县卫健局将持续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从医疗质量安全着手,不断强化医疗机构软硬件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