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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8436218:就目前碧桂园房子问题,前几年看到第一二期维权后,第三期还是需要反映巨量的严重情况,反映出监管严重缺位,不思进取的工作状态与作风,一是职能部门没有按规范流程验收与后续保障,二是碧桂园质量本身管理脱节,销售与品质、售后保障不协调,侵犯了业务的正...回到原帖从收到碧桂园销售王进电话推销房子,到碧桂园非法通知收房(不具备收房条件),一切都是坑蒙拐骗。还没收房,签购房合同时的样品房早就拆除得无影无踪。业主们均反映自己的销售一年前就告知另就高就,当然,我的销售肯定是早已脱身,不知去向。然后,大家就在没有任何房子信息的状态下惶恐的企盼房子别有大的质量问题。甚至连房子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也无渠道看看自己的期房是啥样。偶有业主群有个别人说去看房了,还行。但业主心知肚明这业主群有许多“克格勃”、物业卧底、开发商小号。反正我是签购房合同后没有任何碧桂园人员联系过我。
zgzh:居者有其良居是文明城市的一个方面,这需要政府监督力的执行,顶一顶问号110姐提出的一些列问题,期待区长热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的回复和代表广大常德人对开发商的监督的执行。回到原帖适当的问题存在是人类社会的必然产物。但提出问题来,法制社会下的政府部门能依法积极作为,老百姓才能感受到官场的政治生态环境清正廉洁,还有为人民服务的行政主旨。但是,一个领域总是反反复复的被老百姓提出同样的问题,而且少有不扯白条维权,难道是法律法规上有空白?新民法典今年出台,补充了许多业务权责。如果相关部门还一意孤行的站在开发商资本无秩膨胀的立场上,忽悠、打压合法的维权,不对碧桂园的这些违法行为依法行政,老百姓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将所剩无几。希望在服务民生问题上少点“到此一游!”扎实的依法解决实际问题,大家都不傻,你们是来“打哈哈”还是来服务于人民,忠实于法律,演技再好,最后的落脚点还是真真实实摆在那。能够在政府论坛反映问题,是还相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