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5-08 10:38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合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深入该村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与核实。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反映人的基本情况及反映的问题
邓某兵,男,临澧县合口镇龙岗村龙一组村民。邓选兵家共有5口人,父亲邓某国,母亲赵某慧,大弟邓某飞,小弟邓某辉。
二、调查核实的情况
2011年上半年,邓某国(邓某兵父亲)率全家6口人(父亲邓某国,母亲赵某慧,女儿邓某花[2016年已出嫁],大儿子邓某兵,二儿子邓某飞,小儿子邓某辉)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沟姑村一组搬迁至合口镇龙岗村一组,当时购买该组村民唐某猛的房屋。该房屋是3间平房,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房基占地面积约200㎡。该房屋由于年久失修,破烂不堪,无法满足邓某国全家生活需求。2020年下半年,邓某国想把自家房屋原地翻建,并给龙岗村领导报告了此事,龙岗村同意邓某国原地翻建。这样,2021年2月17日,邓某国对原老房屋进行了拆除,房基向后延伸5米下脚。3月3日下午,龙岗村村民建房专干陈某在下组检查环境卫生时发现邓某国已动工建房,立即给合口镇农村村民建房联审联批办和国土所进行了报告。3月4日上午,合口镇农村村民建房联审联批办汇同国土所、城建站赶往邓某国建房现场,经国土所现场勘测,邓某国建房所在地显示是基本农田。这样,合口镇农村村民建房联审联批办、国土所和城建站现场指出了邓某国建房未批先建和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口头下达了停工通知。
三、处理结果
鉴于邓某国建房的所在地是基本农田,经镇村与邓某国沟通。我们建议邓某国建房另外选址,或者购买当地进城安家的村民闲置的房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澧县合口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