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4-28 10:48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还我一个好环境”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我市规定的夜间是指晚十点至次日七点为夜间施工,如果该施工方是夜间施工且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并公告附近居民的情况下,您可以向我局投诉反应。
二、您指出“挖机开挖施工后造成房屋地基下沉,房梁断裂,屋内目前大小裂痕多达200多处,对房屋造成粉碎性骨折”的问题,建议您找相关部门鉴定,依据法律途径维权。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