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4-29 10:01
关于申请大病救助有关问题的回复
网友sukura5252:
您好!
您在常德论谈咨询关于申请大病救助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常德市市本级职工医保重特大疾病保障办法》(常人社发〔2018〕4号)文件精神,常德市市本级职工医保参保患者,一个年度内,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等医疗待遇后,由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剔除不予报销的项目后,剩余部分报销50%;1-2级残疾人员、1-4级伤残人员、失独家庭、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个人负担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剔除不予报销的项目后,剩余部分报销90%。医疗救助请向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
符合以上报销条件的参保患者,携带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总清单、社会保障卡(特殊群体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前往市民之家医保业务经办窗口即可办理上述报销手续。如还有疑问,请咨询我局的业务办理窗口,联系电话:7817362。
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