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我叫何娟,湖南省桃源县人,今年42岁。由于长期生活在恐惧状态下,却诉求无门,所以向上级部门投诉,希望能引起关注,让相关领导做出处理。
我公公婆婆住在桃源县劳动局宿舍楼3栋2层,楼下住着一名叫姚水安的人(原来也是劳动局职工,现工作单位为桃花源管理处),常年神经不正常(据说有间歇性神经病,但没有鉴定)。逢人就说我们家把他压住,不断吸他血,造成他日子不好。所以,近几年来,先后伤害我家人三次,第一次铁棒攻击我公公;第二次拿瓦片伤到我丈夫头部,缝了四针;第三次是我回家上楼,突然他从家里推门而出,拿长刀猛砍我头部,造成我差点死去,头部缝了十几针,也做了法医鉴定。第三次也是最严重的一次,派出所因这次事态严重,将姚水安关押一年多时间,现在他又被放回,整天游荡在街上和劳动局院子内,自言自语说要报复。现在又到了发病的季节,我们全家人现在都生活在恐慌之中。
我知道,精神病人是法律上的弱势群体,但像这样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他会危害社会、危害他人,难道相关部门也不予理会吗?姚水安不仅伤害我和我的家人,在外也伤害别人,曾经在街上拿砖头砸中学生头部。他还袭击路人,更有一次提了两桶汽油要炸楼。我想在当前提倡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这种随时能伤害社会、随时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暴力精神病,也应该有相关部门责任相关人员来处置吧。
姚水安其人,家中有两个哥哥,一个在县教育局工作,一个在长沙经商,他本人为桃花源管理处职工。他是漳江镇人,同时也受街道居委会管辖,并不是没有监管人,但现在他两个哥哥和单位都不予理会,派出所也表示无法解决此事。难道,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普通老百姓还要生活在水深火热中?难道政府真的无法处置我的诉求?
去年三月,我在本论坛发布诉求后(
http://cdbbs.cdyee.com/read-856858),派出所民警曾联合姚水安亲属将其送至青林精神病院,但如今,姚水安又回到了劳动局宿舍。我们一家人都是受过教育、遵纪守法的人,并没有因这些事到处投诉、上访、撒泼,做出过激行为。甚至,我受伤后的赔偿款仍没有给完,我和家人也没有去计较,只要能平静生活就行,尽量不给别人和政府找麻烦。但现在姚水安长期游走于劳动局,不仅每天让我感到恐惧、心神难安,还让劳动局其他住户心惊胆战,所以,我们不得不向上反映,请求处理。
我的诉求只有两点:1.请相关部门、领导责成当地机关确定监护人看护和监管姚水安,不让他危害让人生命财产安全;2.让姚水安搬离劳动局宿舍院,改变居住环境,新环境或能改变他的幻想。(姚水安现今一直有发放工资待遇,监护人可用来租房。)
我的要求不高,合情合理。敬请上级相关部门和领导关注我的诉求,及早处理为盼,谢谢。
受害人: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