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3-26 08:31
回 复
网友:您好!
您通过“常德论坛”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灌溪镇政府在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迅速协调项相关目负责人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地点为灌溪镇和谐农贸市场,灌溪镇和谐农贸市场是方便广大群众赶集的市场,逢1、3、6、8为赶集日,该市场投放以来,为经营者提供了场所、给广大群众提供了便利,但由于该市场人多,车多,管理难度大,市场环境、设施等需要维护,需要专人管理,所以由第三方负责管理维护,由承包商经营方收取摊位费,关于投诉人赶集投诉的摊位是已租出摊位,摊主因生病占空着,摊主委托他人代收摊位费,原经营户生病了,摊位空着的,30元钱是属于私下达成一致的。该市场摊位经营严格按照协议按时一次性收取费用,并没有乱收费的行为。
鼎城区灌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