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执法交警为什么只查私有电动车的骑行人员?常德为什么还没有出台任何关于共享电单车的管控办法?
自长沙3月1号发布《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来,常德交警积极启动了摩托车,电动车的专项整治,于本月9号在湖南省常德市万达广场前路段,执勤交警对私有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实施处罚,给与批评教育。这项整治有利于对市民法律意识的普及以及对市民出行的安全做到了有效的保障。
湖南是共享自行车的使用大省。目前电动自行车的迅猛发展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交通秩序,公共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湖南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就是为了解决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和日常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处理好方便群众出行与保障公共安全的关系,让这一绿色便捷的交通运输方式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以上是出自《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原文,但是就共享电单车这块的管控确没有看到。就此事,提出我的看法跟观点。
1.政府是否对共享电单车的管制存在着偏向性?
2.是否可以要求共享电单车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对共享电单车搭配安全帽一事做出整改?
3.是否可以效仿长沙,明文出台一篇属于常德市自己的电单车管理办法,来制约,普及共享经济?(如:是否需要定向停车装置,是否需要购买保险,是否需要规划实线停车点位鼓励、引导市民规范停车)
4.关于市面上老旧车型是否需要作出必要的动作(如更换车型,更换电池,安全检测)
5.出了事故,骑行人员违法,是否能联系到投车企业提供骑行数据,做到依法追查,处罚,实施的必要性。以上是本人对共享自行车管理的意见与看法,望交警,交通,城管,市政府部门相关同志、领导给与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