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压而不服、堵而不通
  • 刘桂初
    2021-03-02 09:01
    前段我在《客观是公平的基础》中反映了两点:一是用认定“感觉有病”代替客观有病;二是同样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标准;这样明显的失误,难道我们工作人员就不没有任何责任,对这两个问题政府的相关部门至今也没明确,只简单的用工伤认定结论与法院判决的结果来掩盖工作失误的客观实事,用后来不客观的结论来搪塞以前工作失误的责任。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凡事都要以理服人,回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思想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同是如此。若以前的客观失真,那以后的结论还能公平吗?市人社局的相关部门并不想从客观公平上解决问题,既不用处理信访的方式把反映的内容处理在基层或萌芽状态,而是以种种借口开脱工作中的责任,更没有勇气承认客观实际与公平,想必相关部门领导更明白压而不服、堵而不通这个道理吧。
  • 天涯海陆空
    2021-03-02 23:59
    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