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2-23 17:03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岩汪湖镇金盆岭村童铁权拒不抚养重度残疾人”的诉求收悉,我镇高度重视,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该诉求人童双,系岩汪湖镇金盆岭村村民,由县疾控中心于2020年4月认定为疾控对象,身份证号:430722199506286593,属低保残疾人(精神三级残疾),已于2020年5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B类(220元/月)救助和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70元/月),共计290元/月,其本人已享受民政救助相应的救助政策。
其反映的父母离婚问题及债务纠纷等问题,我镇民政部门无权干预。但是,如果诉求人童双需要镇村干部帮助协调与其父亲的纠纷,可以随时向镇村干部反映,镇村干部也会积极的为其提供帮助。
岩汪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2日